2025/1/27 浏览 次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688066.37元,大写:叁佰陆拾捌万捌仟零陆拾陆元叁角柒分。清单及图纸以本次发布的澄清为准。
2、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 2025年2月12日9时00分。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