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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2024年枝江市白洋镇低效农用地改造项目(一期),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2024年枝江市白洋镇低效农用地改造项目(一期)位于白洋镇朱家冲村,属宜昌高新区托管范围。项目区总面积为25.9644公顷(389.47亩),建设规模25.8961公顷(388.44亩),拟新增耕地面积19.0666公顷(286.00亩),全部为旱地。
2、项目地点:宜昌市高新区白洋镇
3、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自然资源部及湖北省有关现行规范要求。
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安全检查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投标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1)应具备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单位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所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行政区域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单位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等)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上述人员2024年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
8、投标单位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投标单位不得是本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设计单位。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单位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2025年1月21日起至2025年 1 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39号鹏顺城市之光20楼)。
3、报名须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公司法人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时00分。
投标单位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39号鹏顺城市之光20楼),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会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39号鹏顺城市之光20楼)。
8.合同签订
本项目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1月20日。
10.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汕头路5号东山大厦
联系人:周子轶
电话:0717-699983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民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39号鹏顺城市之光20楼
联系人:张尧/李文杰
电话:18571028934/1867427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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